“不遲于12月份,中國各省區市將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服務機構和縣(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這是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在今天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關情況的發布會上所作的表示。
鄭宏說,各地實行的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
鄭宏透露,接下來,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的相關配套政策還將陸續出臺,包括《國家基本藥物采購配送的若干意見》、《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管理辦法》、《國家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兩個技術性文件,配合有關部委制定并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完成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
鄭宏最后表示,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也是醫改的重點和難點,其建立和完善有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和多部門的配合合作,更需要全社會的充分理解、支持和參與。